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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九年历史上册记诵笔记第三单元 封建年代的欧洲

   日期:2025-08-04     来源:www.shenmubaoding.com    浏览:646    
文章简介:第三单元    封建年代的欧洲     1、基督教的兴起和法兰克王国 1.基督教的兴起 (1)时间:1世纪。 (2)地址: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区域。

 

第三单元    封建年代的欧洲

 

 

1、基督教的兴起和法兰克王国

1.基督教的兴起

(1)时间:
1世纪。

(2)地址: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区域。

(3)背景:犹太人长期遭吃苦难,渴望“救世主”的到来。

(4)创立者:耶稣。

(5)教义:耶稣教会大家忍吃苦难,死后可以升入天堂。

(6)基督教的起源:救世主在希腊语称作“基督”,因此这种信仰耶稣基督的宗教后来被叫做“基督教”。

(7)国教基督:4世纪末,罗马皇帝确定基督教为国教,促进了基督教的传播。

2.法兰克王国

(1)打造: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日耳曼人在西欧打造了很多不一样的王国,被叫做“蛮族王国”。其中最为强大的是481年打造的法兰克王国。

(2)打造者:克洛维。

(3)克洛维的统治:

①克洛维皈依了基督教,承认罗马教会__________在欧洲的要紧地位,在他的带动下,整个法兰克王国都信仰基督教。

②保留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是罗马国有土地和无主土地赐给教会 和部下,从而获得了罗马教会、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支持。

(4)法兰克的扩张:克洛维过世时,法兰克王国版图已经延伸至高卢南部区域与莱茵河以东至多瑙河之间的大多数区域,实力强大。

3.封君与封臣

(1)西欧封建规范的确立: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需要得到封地的人需要提供兵役服务,封君封臣关系渐渐形成。
11世纪时,这种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而形成的封建规范在西欧已经常见存在。

(2)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等级性,而且权利、义务交织在一块,带有肯定的契约意义。

①封君:赐地的人。不可以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 ;当封臣遭到外来攻击时,封君需要提供保护。

②封臣:同意封地的人。封臣对封君要忠诚,在封君需要的时候,要免费的为封君服兵役、提供资金 等。

4.查理曼帝国

(1)背景:8世纪,查理成为法兰克王国国王。

(2)查理的扩展:800年前后,法兰克王国的版图扩张至今的意大利北部、西班牙北部和德国西部的广大区域,成为当时西欧最大__________的王国。

(3)查理的统治:

①实行鼓励基督教进步的政策。

②什一税:查理把法兰克王国划分为不少教区,命令每一个教区的人民把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贡献给教会。

(4)查理曼帝国的起源:800年,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行了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查理被叫做“查理大帝”或“查理曼”。他统治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史称“查理曼帝国”。

(5)分裂:

①背景:814年查理曼过世,帝国走向分裂。

②分裂:843年,查理曼三个孙子缔结条款,将帝国一分为三,形成将来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的雏形。按规定三个国家没有隶属关系。

2、西欧庄园

1.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兴盛时期:9世纪开始形成,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特征:在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居民构成:

①构成:包含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__________,均为领主的佃户。

②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我们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可以随便没收他们的土地。 

(4)土地构成:

①直领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收入全部归领主__________所有。

②佃户“份地”:佃户的生活来源,获得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__________”。

③“公用地”:是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放牧,根据规定一同用。

(5)领主与佃户的关系: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相对固定,领主不可以随便增加。领主还向佃户征收捐税,如“什一税”、“婚姻捐”、“继承捐”等。

2.庄园法庭

(1)权利:庄园具备司法权,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遭到起诉与处罚。 

(2)开庭:没专门的员工,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地址也不固定。

(3)惩罚:方法一般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4)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着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借助法庭维护我们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5)用途: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有哪些用途;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量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3、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1.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背景:西欧农业技术提升,农业剩余商品增加,商业贸易进步,人口增长。

(2)兴起:从10世纪起,意大利、法兰西、英格兰、德意志等,都出现了很多著名的城市。如伦敦、巴黎、米兰、威尼斯等。

(3)自治:

①缘由:因为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因此,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对城市居民任意的征税,甚至需要居民像佃农一样履行义务。

②斗争:城市居民采取各种方法反抗,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常见的方法包含资金赎买和武力斗争。

③结果:到13世纪,很多城市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在这种城市里,市民是自由人,享有财产权,领主不能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能向市民任意征税。部分城市还有权选举市长、市政官员,设立城市法庭,成为自治城市。

④影响:城市获得自由和自治权的形式,是从国王或领主手里获得一种证书,这种证书就是“特许状”。国王给在封建主领地上的城市颁发特许状,既削弱了割据权势,又获得城市的拥护。

(4)自治典型:法兰西的琅城。

(5)局限:获得自由、自治的城市并不可以完全摆脱国王和领主的控制,城市贵族一般是国王的支持者。

2.城市居民的身份

(1)由来:手工工匠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农奴在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就获得市民的身份,从此享有自由。 

(2)生产生活: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产品生产,家庭既是生产作坊,也是门店。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一般比手工业者富裕。 

(3)进步:

①伴随城市的进步和工商业的兴盛,市民阶级渐渐形成。

②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

3.大学的兴起

(1)背景:
11世纪后,伴随经济的进步,很多希腊、罗马的古典著作开始在西欧传播,阿拉伯文化也不断传入西欧。 

(2)兴起:
12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气象,大学的兴起被觉得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好看的好的花朵”。 

(3)进步:

①12世纪,巴黎出现了很多教会学校 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教师私人办学需要从教会获得讲课许可证。巴黎教师组成教师行会,选举会长管理学校。

②13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权利得到了保证。

(4)自治地位:

①主要体目前免赋税特权、司法特权、教育自主权。 

②国王期望大学成为教育和文化的中心,一般都尊重大学自治。

③教皇支持大学,但不允许异端言论。

(5)课程设置:基础课程包含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专业课程包含法学、医学、神学。学完基础课程后,学习专业课程。

(6)特征:课程设置一方面受基督教会的影响,其次反映了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4、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1.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

(1)东罗马帝国:

①兴盛缘由:

A.帝国版图:涵盖希腊与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区域。

B.社会经济: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其中埃及、叙利亚区域的农业比较发达;还有很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

②兴盛时期: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进入了“黄金年代”。

(2)《罗马民法大全》的颁布

①背景:527年,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

②拟定者:查士丁尼。

③目的:为了稳定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

④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⑤影响:

A.消极:仍然承认奴隶制。

B.积极:在一定量上改变了奴隶的地位,不再把奴隶看成“会说话的工具”;还对财产、交易、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

⑥评价:《罗马民法大全》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

2.拜占庭帝国的灭亡

(1)缘由:

①外因:长期对外战争及十字军东征的害处。

A.7世纪起,阿拉伯人不断进攻拜占庭帝国。

B.9世纪将来,面临多个外部军事权势的进攻。

C.西欧封建主组建十字军东征拜占庭帝国。 

②内因:长期的对外战争致使帝国经济的衰落。

(2)抗击侵略:把行省改为军区,把自由农民编入军队,军事将领成为地方的行政长官。

(3)帝国灭亡:
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拜占庭帝国最后灭亡。 

(4)帝国影响:

①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与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原因兼容并蓄,创造出独具特点的拜占庭文化,在世界上产生过重大影响。

②拜占庭帝国保存了很多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文静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 

 

 

 

 

 

 

1.“中世纪”:也称“中古”,指封建社会历史阶段。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渐渐进入封建社会,西方学者称之为“中世纪”。

2.封君封臣规范:以土地的层层分封、占有为基础,以封君和封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西欧常见存的封建规范。

3.实物地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它是封建土地所有者凭着土地所有权强迫租佃农民交源于家生产的商品的一部分,亦即免费占有些农民全家的剩余劳动的商品。在很多状况下,它是与劳役地租相结合的。

4.劳役地租:也称“徭役地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地主的土地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收成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为地主直接经营,由农民进行免费劳动,收成归地主所有。除此之外,农民还要为地主服杂役。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初期最简单的地租形式,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5.庄园:是中世纪西欧农业生产中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也是构成中世纪西欧封建规范的基础。

6.庄园法庭:既是司法审判中心,又是行政管理中心。法庭审判内容只涉及庄园的内部事务,包含领主与佃户、佃户之间的纠纷等大小事务。

7.大学:本义是指一个团体或行会。大学刚开始与中世纪城市中的手工业行会和商人行会的性质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大学是由教师或学生组成的保护自己权益的团体,后来渐渐用来指专门的教育机构。

8.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启示:开放宽容使文明兴盛,守旧狭隘使文明衰落。一个国家和民族,需要适应历史的进步时尚,擅长学习,不断革新,与时俱进,只有如此才能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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